一、海外专利申请程序是什么
在境外进行专利申请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以下详细步骤:首先,由专利申请人自其发明或实用新型首次于他国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算的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其外观设计首次于他国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算的六个月内,将同样的专利申请在我国进行提交;其次,依据与我国签订的相关协议或参与的国际条约,或是尊重彼此认可优先权的原则,对符合条件者给予专利授权,颁发专利证书。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二、假冒专利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在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权依法取得之后,除本法明确规定的例外情况外,任何机构或个人均需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才能行使其专利权利,在此前提下,不得以盈利目的进行专利产品的制造、使用、承诺销售、销售及进口等活动,也不可参考该专利方法并据此利用、承诺销售、销售或进口相关的产品;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权而言,在获得授权之后,同样需要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才可对其专利进行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及进口等行为。